Friday, March 27, 2009

[公益]3.28 Earth Hour

几亿年来,她为她的子民提供着赖以生存的空气和水,她维持着他们世界的完美的平衡。但是渐渐的,这种和谐与美丽却在离她远去。然而,自称万物灵长的我们,知道谁能力挽狂澜

舍我其谁

以下文字选自:http://luxury.qq.com/a/20090326/000032.htm

3.28 Earth Hour停电一小时

仰仗着托马斯·爱迪生,我们的生活进入了通宵达旦的时代,在太阳落山之后,人们学会用灯泡照亮屋子,然后聚集在一起或听着留声机,或看着老式无声电影;

仰仗着亚历山大·贝尔,以及他对着那个黑乎乎的盒子的那一句“Hello”,我们的生命中的某些关系被迅速拉近,每个人身上都开始背着一串数字,那也逐渐成为人类社会关系中的最重要的联络纽带;

仰仗着冯·诺依曼,我们的世界被彻底改变,整个地球被线状的关系连成一体,每个人都捧着一个巨大的信息服务平台,人们学会足不出户,只对着那十几英寸的屏幕,去替代亲身感受和了解51000万平方公里的地球以及在它身上所承载的历史和文化。

这些原本是伟大的发明,却让我们越来越牵绊进对地球的毁灭当中。于是,在我们受惠了这么多年之后,我们也开始考虑,把这种恩惠还给地球。

十几年前有部很棒的欧洲电影名叫《地球这分钟》。讲述了在纽约、洛杉矶、开罗、巴黎等城市同一个时刻发生的不同的故事。而在2009年3月28日晚8点半到9点半,这一个小时,在地球的不同的城市里,却将同样发生同一件事。熄灯。

宣传视频

链接: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Ptp6OhZXP9g/


另一个视频

链接: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0gpcLayXAh0



Wednesday, March 4, 2009

低俗运动之2009

“ 一定要高雅。知道什么是高雅么?和人民做对。”
—— 《我要反三俗》郭德纲



“ 反低俗” ,不错,我很早就觉得互联网上的有些内容是该整顿整顿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 反” 字却让我不由得想起了曾经的“ 三反”“ 五反”“ 反右倾”“ 反帝反修” 。似乎中国人骨子里就有着“ 反” 的传统。不同的是,这次的“ 反低俗” 运动声势似乎并不浩大。但实质却依旧轰轰烈烈。

看到了很多反“ 反低俗” 的言论,奇怪的发现他们竟然没有办法看到这场运动的积极意义。想到当前危机的经济局势和中央重拳出击的经济刺激方案,我不禁想,这场运动要新增多少审查与整顿网络内容的工作量?那么原来网警的人手是否还够用呢?想必这场运动也能创造出不少的工作岗位吧。如果我所料不错,那么这场运动也可以算是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一部分了。

除此之外,这场运动也 应该 确实为污浊肮脏的互联网带来了一丝清新空气。我猜那些打擦边球的图片、视频、文章什么的东西应该都被干掉了吧?那就更不用说网上的那些淫秽色情的内容了。

可是什么是色情呢?色情是有清晰的判断标准的,法律中也有明文定义。如果是“ 反色情” ,不才大可以为之鼓与呼,但现实却是“ 反低俗” ,那我只能先合计合计了。

稍微了解点政治、经济的人应该会知道,公权力的使用是大有忌惮的,尤其是用于管制的时候。不敢妄蔑决策者的好意,但我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度某些管制执行者的行为的。对于明确定义使用范围的权利尚有被聪明绝顶之徒钻空子之虞,更何况那些定义模糊的呢?

“ 公权力” 虽然被冠之以“ 公” 字,但归根结底,权利的使用者还是个体。当权利没有被明确定义的时候,权利寻租也就变得是自然而然的了。权利的寻租,说白了就是通过权利谋取利益。因为色情是明确定义的概念,要反起来有非常明确的操作目标。想寻租,可以,但不太容易。但是低俗不同。由于低俗并没有被明晰的界定过,这就为政策执行者(执法者)判断低俗与否留下了很大的人为考量空间。有了可操作空间,还能不寻租么?

为什么同样类型同样内容的网站一些被整顿了而另一些没有?为什么一些讨论历史、政治的团体、社区竟然先于一些AV 讨论区关停?解释起来可以很简单:“ 我觉得这个是低俗的而那个不怎么低俗。” 不明晰的权利界定就会导致这样的执行(放在法律范畴里就叫做选择性执法)。

再换个角度,色情是法律的概念,违犯可以以法律(公权力)来制裁。但低俗呢,只是一个道德的标准。对于道德的分歧是否可以以行政权力(公权力)来强制消除?对于道德观念是否应该用行政权力来强制规范?

法律所涉及的概念是明晰的,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是非是很明确的。但道德不同。你认为无所谓的东西我可能不以为然,反之亦然。凭什么说我高雅你低俗或是你高雅我低俗呢?在不久之前的大陆,邓丽君的歌曲还被视为洪水猛兽而要对其(从道德上)进行批判,而在同时的港台,确是大受欢迎。那时的港台同胞就低俗了么?可是现在,那些歌曲在大陆也被视作经典了,又怎么说?
同样的例子还有谢晋的电影,不一而足。

对于社会转型期的这种道德法律化的趋势,让我没有办法不警惕。当将原本可以多样性的东西用某些人所鼓吹的来强执行规范的时候,我只能想到“独裁”这两个字。

前几天《东方时空》还对正在全国进行的互联网反低俗行动的进行了详细的报道。镜头还特意给出了一个低俗的图片的特写。当我觉得要看到多么不看入目的东西而都想要闭上眼睛的时候,却只看到了一个泳装美女。如果比基尼都算是要被屏蔽了的低俗的话,那网络上那些更加赤果果的讨论两性健康的栏目要怎么算呢?那些什么什么小姐的选美大赛是不是也都要禁止播出了啊?

一个官员说,这次的反低俗运动是为了孩子。可是为什么采取的不是分级的方式呢?如果有些东西太火爆而不能让孩子看,那就难道也不能让成人看么?假孩子之名义损害成人的利益,这如果不是借口,那就是“少数人的暴政”。

豆瓣被整顿了,牛博网也被整顿了。当牛博网的创始人还是新东方名嘴的时候,他曾在课堂上发问过:人民有没有低俗的权利?

学者可以反低俗,教授可以反低俗,每个人也都可以反低俗。因为这仅仅是个人出于价值观的判断。但是政府不行。谁给了“你”假公众名义宣布谁低俗谁又不低俗的权利?“你”哪里来的权为原本可以多元的价值观设一个统一的是非标准?

一个网站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你看,现在搜‘换妻’已经不会出来结果了。”
互联网很黄,公权很暴力。

写到这,突然间我想起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所讲的“ 不折腾” 。
再突然间,我又想起来,2009 年似乎也是个什么运动的什么周年来着。

我依然深深的相信决策者的这个决定是出于善意,但我只是想顺便再提两句谚语:
通往地狱的路往往是由良好的愿望铺成的(英国古谚)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国语。周语上》)



JKSR于2009.03.04晨







相关阅读(请自己baidu或google之):

key:美国保护儿童免受网络色情之害法律被判违宪
十年前,美国推出《儿童在线保护法案》,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色情之害,但争议不断。民权组织坚持认为,法律违背美国宪法中言论自由的内容。本周三(2009.01.21),美国最高法院宣布该法违宪,未来将不再有效。

Tuesday, November 18, 2008

[经济思想] 重商主义与文艺复兴

重商主义与文艺复兴



重商主义是文艺复兴时期产生于西欧社会的一种经济思想。15世纪初,正当文艺复兴运动进入初期发展阶段之时,重商主义兴起。到了17世纪,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衰落,重商主义也逐渐开始崩溃。从时间上看,重商主义可以说与文艺复兴运动同步。同一时期产生两种社会思想——人文主义和重商主义,其中有其深刻的根源,即当时社会上追求商品生产更快发展,追求商业资本的迅速增加和货币资本的不断积累,已成为一股不可抗拒的潮流,这是重商主义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重商主义的产生和更深层次的背景,则是在追求商业资本增加、追求货币积累这股强大潮流冲击下,所引起的西欧经济形式和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化。旧的封建制经济正在被新的商品货币经济所代替。新经济的发展,引起了社会各阶层的变化,旧式贵族变成了真正的商人,它正反映了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的变化。重商主义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产生的。


作为文艺复兴时期的一种经济思想,重商主义者深受人文主义的影响。首先,在商品货币经济发展下,早期的一些人文主义者已开始注意观察解释和论证一些经济现象。人文主义思想的传播则促进了探寻财富与货币关系的重商主义的产生。重商主义者们概括出了“货币是财富唯一的形态”这一重要结论。重商主义者完全是站在“人”的立场上,从工业品生产与贸易的实践中来考察和研究货币与财富的关系的。他们的立场和他们抗议法无疑是符合“以人为本”、“以实际为重”的人文主义精神。


以人文主义精神研究社会经济现象,还表现在重商主义者在对重商主义的公式表述中。这个公式为G—M—G,即货币—商品—货币。很明显这是重商主义者对商人经营实践活动的概括。商人用货币购买商品,再把商品转手卖掉。在这一买一卖的流通活动中,商人的货币由少变多,赚了钱,增加了货币。尽管这个结论只抓住了商品货币经济的表面现象,尽管它是不科学的,但我们却看到了以人为本,以实践为重的人文主义思想在重商主义者身上所发出的闪光。


这一闪光还表现在重商主义由早期到晚期的发展过程中。重商主义的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15世纪到16世纪为早期重商主义时期,16世纪下半期到17世纪为晚期重商主义时期。早期重商主义主张采取行政手段,禁止货币输出并且积累货币财富。晚期重商主义与早期不同的是,认为国家应该将货币输出国外,以便扩大对外国商品的购买,不过他们要求,在对外贸易中谨守的原则是购买外国商品的货币总额,必须少于出售本国商品所获得的总额,其目的仍是要保持有更多的货币流回本国。因此,晚期重商主义者主张,对外贸易必须做到输出超于输入,以持出超。在他们看来,国家的货物财富虽然随着出超而减少,但货币的数量则增加了。从重商主义早期和晚期主张的差别中;从重商主义早期到晚期的发展中,我们看到了重商主义者认识的提高和进步。而这种提高和进步的根基在于社会实践的变化,在于重商主义者对这种变化的观察和思考。正是因为处于文艺复兴时代,重商主义者们抓住了人文主义思想的精髓,并应用于对社会经济现象和思考之中。那么就此意义上来讲,谁能说他们不是文艺复兴时期新经济领域中的人文主义者呢?


作为新经济领域中的人文主义者,重商主义者们对待封建王权的态度也同样表现出了人文主义的精神。文艺复兴时期,新兴资产阶级在经济上还不够强大,政治上也很软弱,因此他们不可能提出政权方面的要求。在政治上,他们主张消灭封建割据,建立统一的繁荣的国家。他们为此积极支持王权,主张实行君主专制,以求得国内市场的畅通无阻,并希望以强大的王权作后盾,掠夺殖民地、扩大对外贸易。而且当时欧洲的一些国家已建立了专制的中央集权,他们的这一希望,由于王权需要经济上的强大支持而成为可能。由此可见,在政治上人文主义与重商主义如出一辙,只不过,他们一个是从文化方面,一个是从经济方面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的要求。正是出于发展经济的目的,重商主义者支持王权,并借助王权变重商主义思想为重商主义政策,促进了西欧工商业的发展,在以重商主义政策促进工商业发展的同时,重商主义还对封建经济思想进行了批判。


重商主义是文艺复兴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一种经济思想。重商主义政策的实施对工商业发展所起的促进作用及对封建经济思想的批判,使我们从重商主义的经济效益中看到了15至17世纪西欧社会同时产生两种社会思想——人文主义和重商主义的深刻根源,即新兴资产阶级在进行文化领域内反封建斗争的同时,也积极地进行着发展自身经济实力的斗争。人文主义和重商主义就像一个人同时伸出的两只手,一手抓文化,一手抓经济,二者对新兴资产阶级的发展和壮大来说都是缺一不可的。如果说文艺复兴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以文学、艺术、建筑等形式宣传了人文主义的思想的话,那么重商主义者则通过重商主义的政策促进了本阶级经济的奋进。

(本文主要内容来源于网络,jksr编校)

Sunday, November 16, 2008

[莫谈国事] 从“一纲四目”到“胡四条”——简要回顾五十年年中共对台态度变迁

1963年周恩来将我党的对台政策归纳为“一纲四目 ”。“一纲”指: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四目”指:台湾统一祖国后,除外交上必须统一于中央外,台湾之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介石;台湾所有军政及 经济建设一切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政府拨付;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尊重蒋之意见,协商决定后进行;双方互不派特务,不做破坏对方团 结之举。

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全面阐述了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提出九条对台方针,后被称为“叶九条 ”。其要点包括:建议举行国共两党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建议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台湾可以作为特别行 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统一后,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以担任全国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邓小平在1982年1月11日 的一次谈话中说:“九条方针……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是邓小平也是党的领导人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的概念。

1983年6月25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客人时,进一步阐述了用“一国两制”办法解决台湾问题的构想,提出了六点主张,后被称为“邓六条 ”。其主要内容是:台湾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治不能没有限度,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祖国统一后,台 湾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和平统一不是大陆把台湾吃掉,当然也不能是台湾把大陆 吃掉;要实现统一,可以通过两党平等谈判进行,而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更不能让外国插手。这使“一国两制”构想更加明确、具体、系统。

1995年1月30日,江总书记在新春茶话会上发表了题为《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讲话。江总书记在这一讲话中,就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若干重要问题提出了八项看法和主张,后来被称为“江八条 ”。其主要内容包括: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不持异议;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努力实现和平统一;大力发展两岸经济 交流与合作;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台湾同胞是我们的手足兄弟;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访问,我们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 台湾。这是对“一国两制”构想的继承和发展。

2005年3月4日,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胡锦涛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了四点重要意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这被称为“胡四条

Thursday, November 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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