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16, 2008

[莫谈国事] 从“一纲四目”到“胡四条”——简要回顾五十年年中共对台态度变迁

1963年周恩来将我党的对台政策归纳为“一纲四目 ”。“一纲”指: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四目”指:台湾统一祖国后,除外交上必须统一于中央外,台湾之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介石;台湾所有军政及 经济建设一切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政府拨付;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尊重蒋之意见,协商决定后进行;双方互不派特务,不做破坏对方团 结之举。

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全面阐述了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提出九条对台方针,后被称为“叶九条 ”。其要点包括:建议举行国共两党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建议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台湾可以作为特别行 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统一后,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以担任全国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邓小平在1982年1月11日 的一次谈话中说:“九条方针……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是邓小平也是党的领导人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的概念。

1983年6月25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客人时,进一步阐述了用“一国两制”办法解决台湾问题的构想,提出了六点主张,后被称为“邓六条 ”。其主要内容是:台湾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治不能没有限度,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祖国统一后,台 湾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和平统一不是大陆把台湾吃掉,当然也不能是台湾把大陆 吃掉;要实现统一,可以通过两党平等谈判进行,而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更不能让外国插手。这使“一国两制”构想更加明确、具体、系统。

1995年1月30日,江总书记在新春茶话会上发表了题为《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讲话。江总书记在这一讲话中,就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若干重要问题提出了八项看法和主张,后来被称为“江八条 ”。其主要内容包括: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不持异议;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努力实现和平统一;大力发展两岸经济 交流与合作;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台湾同胞是我们的手足兄弟;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访问,我们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 台湾。这是对“一国两制”构想的继承和发展。

2005年3月4日,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胡锦涛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了四点重要意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这被称为“胡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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